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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驾男子被女子板凳袭头,醉汉猥亵女友冷漠旁观...“打赢监狱、打输医院”追求这效果?

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-04-30

今天,两段热传视频令大多数人看得很是气愤和不解,纷纷疑惑,究竟是什么思想指导,令受害人即便是自己或女友遭受严重的不法侵害,甚至有了生命危险,居然不知道反抗,还一心等待报警处理。
1、一对俊男靓女正在热闹街边站立,一醉汉突然过来将女子扑倒身下进行猥亵,视频可见,女子在大声呼救。令人意外的是,女子的男友竟然身外事儿一样冷静旁观、屡屡后退。女子伸手男友求救,男子伸手做了拉手动作后又躲到了一边,掏出手机,应该是在报警,留下女子在醉汉身下哀叫。
这是两个成年人啊!面对一个走路都不稳的醉汉袭扰,居然没有一个敢伸手反抗的。女子都被身体侵害了,除了向男友求助之外,居然对压在身上的醉汉没有一点反击动作;男友眼见自己的女友被袭,做的仅是拉女友的动作和报警而已,对醉汉的侵害动作,也是没有一点反击动作。
视频流传开来,留言区是一片的愤慨声,甚至有人称,这样的男友,大难临头只顾自己,根本靠不住。不过,也有网友反思,换成自己是他俩,敢伸手反抗不?
2、视频显示,上海热闹街头,一女子在不断用长板凳砸向已经坐在地上的一年轻男子头部,板凳砸完了还不解气,又用左右开弓,来回双拳怒砸男子头部,打完了还不解气,又用脚踢男子头部。招招奔着头部要害位置,幸好男子头部戴的头盔,要不肯定头部受伤严重。

媒体曝光的视频都是剪辑过的,完整的视频有6分多钟。视频可知,男子是一名代驾小哥,女子称有纠纷不给钱,觉得小哥做的不对,就动手打人了。很多人关注的是女子言称的,“自己是上海人,男朋友是公安局的,家里有五套房子,敢还手就要挨收拾”之类的话,却少有关注,拍摄视频的以及挨打的小哥,居然这么任由一个女子撒野逞凶、暴力袭头。
最新消息是,警方通报,女子宋某系醉酒后与代驾司机姜某发生囗角,后用长凳砸击、踢踹等方式对姜某及另一名劝架的代驾司机庞某实施殴打,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。目前,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不用怀疑,不论是醉汉还是醉女,在如今到处都是摄像头、手机拍摄的氛围下,肯定会受到警方的处理。可问题是,两个视频里,年纪轻轻的受害女子、男子及男友、另外的代驾司机,还有现场众多的围观者,统统都是一对多人,一人震慑了众人,为何没有一人反抗,任由醉酒者逞威加害肆无忌惮,甚至受害人自己连身家性命都不顾的直接认怂呢?
类似的还有,媒体报道,3月13日上班早高峰期间,北京地铁车厢内,一位中年妇女对一位年轻女子疯狂殴打。在视频中,戴眼镜的中年妇女疯狂殴打着一位年轻女子的头部,女子则弯着腰,低着头,毫无还手之力。被打过程中,女子大声叫喊声称自己已经怀孕了,中年妇女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,反称对方不像怀孕的样子。

看罢视频,很多网友震惊的不是年轻女子被打的惨况,也不是中年女子的暴戾狠毒,而是车厢里那么多围观者,居然都在冷眼旁观,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拉架,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。

这里不得不提及那句网友奉为经典,甚至被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作为普法宣传标语的“打赢了进监狱、打输了进医院”,有人甚至将其作为了自己不敢反抗、见到别人受害要冷眼旁观不要参合的理由。

长期以来,不管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,只要见到双方动手而且自称受伤的,一些执法机关、司法机关就会以“互殴”、互相伤害案件予以处理。如此处理,而且不通过程、不讲理由,确实让执法工作简单明了,久而久之,就形成了“打输住院、打赢坐牢”的“普法”标语。有些人认为,如此处理,是为了倡导大家和平处事,可以倡导文明理性。真的如此吗?

以上的案例可见,对于打人者、行凶者而言,他们根本不会在乎什么“打输住院、打赢坐牢”,反倒是成了真正的受害者,现场的旁观者忌惮这自己既受害又担责赔钱的“紧箍咒”。

本来反抗侵害、见义勇为是应该倡导的事情,在执法机关铺天盖地的““打输住院、打赢坐牢”这机械执法作风下,出现醉汉一人、中年妇女一人公开逞凶、震慑全场,无一人敢反抗,无一人伸手帮忙的局面,还是意外吗?

“打输住院、打赢坐牢”,这本就是不问是非曲直、抹杀正当防卫、摧毁见义勇为的机械执法理念,却长期得不到重视和纠正,普及开来终于成了宣传者们要达到的效果,被害人即便是自己及亲友受到人身猥亵、板凳袭头,也不敢反抗了。更为可怕的是,一人行凶,满车厢的人也冷眼旁观了。

如此的现状,连最高司法机关都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。今年3月份,最高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发布的《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》,其中就提到,以往的司法实践中,只看伤害后果,“唯结果论”、“谁受伤谁有理”,执法审查主要集中在伤害事实,强调“有没有伤”、“谁实施的致伤行为”,在法律文书中对案件起因等也往往简单表述为“因故”“因琐事”,缺少了对案件的全面调查、审查,是错误的。
《指导意见》强调,要全面调查取证,要对案发背景、案发起因、当事人的关系、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、伤害手段、部位、后果、当事人事后态度等方面全面审查,要注重查清事实、厘清原委,辨明是非曲直。“因琐事发生争执,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,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,或者一方先动手,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,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,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。”
”打输住院、打赢坐牢”本就经不起法律上的推敲,却成为可以公开宣传的普法内容,可见,法律规定与现实执法,并不是一回事儿。虽然最高检、公安部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执法的错误性,专门出台了《指导意见》,但究竟能不能转化为现实执法的必须执行性,还需要时间的检验,至少,以上的三个案例,是没有看到受害者、旁观者有了现场反抗暴力袭击者的勇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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